一、借用《常住户口登记表》(户口)
1、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工作证。
2、填写借用登记。
3、使用完毕及时归还,并注销借用记录。
二、新生入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程序
1、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迁移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面)及联系方式。
4、由保卫处户籍办公室统一代办落户手续。
三、毕业生迁移户口
1、报到证复印件一份
2、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单位函)
3读研学生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或调档函)
四、新调入教师户口办理手续
1、保卫处出具该教师的证明一份
2、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迁移证(原件)
6、带以上证件温泉新校区的教师到岔路口派出所办理。
五、学生退学办理户口迁移程序
1、持学校出具的离校单(离校单上院、系、校财务处必须先盖上公章)。
2、到校保卫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
3、到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4、持户口迁移证和退学证明回原籍户口所在地办理
六、分配到我校工作的教职工办理户口程序
1、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本人近期彩色、大头、光面照片一张。
3、提供本人的身高、血型。
4、由校保卫处户籍办公室代办落户手续。
七、补办户口迁移证程序
1、个人写补办申请。
2、在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一份未落户证明。
3、到所在辖区派出所挂失补办。
八、办理无犯罪纪录证明
1、所在院、系出具证明。
2、校保卫处出具证明。
3、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九、办理死亡户口注销
1、持《火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2、校保卫处出具证明
3、持户口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