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保卫处调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7-09-05        点击:[]

一、工作任务:

根据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保卫工作的实际,为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文明,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并化解校园内教职工及家属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不文明的因素,创安全、稳定、文明、和谐平安校园,特制定本规定。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吴世新

副组长: 刘和军 王旺生 林立 王樵 邢丽华

成员: 佘在瑞 王陆勇 冯国良 许峰

三、工作要求

1.排查处理学校各类矛盾纠纷,小组成员要明确职责,认真调处。

2.定期排查校园内各类矛盾纠纷,各教学院(部)学生校卫队中建立信息员,保证信息的畅通。

3.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要遵守预防为主、发现调处为次的原则,以说明教育为主要方法,以团结、安全、稳定为出发点。

4.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不推诿,谁先知道谁负责,重大问题上报有关职能部门和校领导处理。

5.无论是定期排查,还是问题的发生及处理都要及时、真实地做好记载并做好归档工作。

6.每月对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汇总,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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