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国良报道)2018年3月8日上午,艺术学院学生李海兰来保卫处咸安校区办公室报案,称其放在寝室书桌上的手机被盗,价值约2700元。同日,外国语学院学生喻贝也报警称,其放在寝室的300元现金被盗。
接警后,保卫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勘察了现场,发现被盗寝室位于新区学生公寓二栋一楼102室和107室。经现场分析,门窗完好,无撬动痕迹,小偷应该是从寝室门口正常进入的。
随即,保卫处对视频监控进行了仔细查询。发现2018年3月8日早上5点20分左右有一个中学生模样的人趁楼管员外出倒垃圾的空隙,趁虚而入未锁上铁门的二栋一楼寝室,分别盗走102室手机一部、107室现金300元,得手后迅速逃离。
针对这一情况,保卫处利用视频监控对该人的来去路径进行了跟踪查询,并立即拷贝相关影像资料,分头赴凤凰中学、西河小学、西门小学进行核实查对,但均回应称不是该校学生。于是保卫处迅速调整了部署。
保卫处决定成立蹲守组,认定该小偷尝到甜头后,认为楼栋管理存在漏洞,一定还回来行窃的。果然,3月9日早上五点半左右,该小偷再次来到二栋一楼,欲再行偷盗之事,被保卫人员当场抓住。
带到保卫处办公室后,对其进行了认真盘查,发现其本人是实验中学在校学生李某昊,他对行窃行为供认不讳,据他供称,他于3月6日早上前来探路。3月7日想行窃,因有保卫人员巡查未成。3月8日趁隙偷盗得手,直到3月9日想再次行窃而被当场抓住。
保卫人员在做好详实笔录后,因涉及未成年,便通知了其家长,要求家长配合处理,并且联系被盗学生。在李某昊家长陪同下,将李某昊及相关材料一并移交了永安派出所,在派出所调解下,学生手机及现金均已被追回,事情得到了及时处理和解决。
此次破获盗窃案得到了艺术与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后勤处、学工处的关注。一方面是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保卫处人防技防相结合的结果,另一方面说明“校园安全,人人有责,为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加大校园安全防范力度,努力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保卫处向同学们、宿管工作人员提出必须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的建议。